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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患者手术前要戴“腕带”
来源: 南昌晚报 添加人:爱德标识 添加时间:2010-05-13
本报讯 记者 刘斌 实习生 徐悦 昨日,记者从省卫生部门了解到,《江西省护理安全管理规定》已开始实施。其中规定,手术前要给患者手腕上戴上“腕带”。

  据了解,目前制定的《江西省护理安全管理规定》,已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。其中规定,护士在帮患者输液等操作之前,病人信息要仔细核对,对所用药物药名、剂量等信息也要进行核对。特别是对病人输血完毕后,血袋保留24小时,必要时送检。

  如果病人需要手术,护士对以上信息仍要核对。与以往手术不同的是,患者在进入手术室之前,均应使用“腕带”。“腕带”上要注明患者科室、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住院号、诊断、药物过敏等基本信息。

  除了减少错误手术,新规定还将科室间转诊更为科学。当患者需要从一个科室到另一科室,对接工作将有完整记录,避免一旦出现意外,双方科室互踢皮球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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